《威海市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威海市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按照"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的模式,用2到3年时间,面向省外,以企业为主体,引进培养10个左右海内外高层次蓝色产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威海市成为全省首个出台蓝色产业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的地级市。
人才是城市发展的根本。作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核心区之一,威海市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制定了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构建起特色鲜明的蓝色产业体系,不断推动海洋经济走向深蓝。此次出台的《威海市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吸引和集聚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来威创新创业,重点支持海洋渔业、海洋运输物流等海洋传统优势产业和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环保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蓝色经济高端高质高效发展。
《办法》明确了扶持范围和条件,申报项目符合威海市海洋产业发展方向,能够突破重大技术或开发出新产品新工艺,已完成前期研发或可以直接进行成果转化,3年内能够在市内实现产业化,能带动我市相关产业的发展,企业投入项目建设的资金不低于申请市级财政资助金额的10倍。领军人才团队以海洋产业领军人才为核心,由领军人才和3至5名团队核心成员组成,领军人才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以上水平,团队成员具备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领军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每年累计达到9个月以上,紧缺急需的领军人才可放宽到3个月,团队核心成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每年累计达到9个月以上。
据了解,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企业创新类和科技创业类。企业创新类领军人才团队是指依托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的现有企业和科技平台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除符合申报项目的标准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企业上年度R&D(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申报企业拥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
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团队是指拥有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和管理经验,来威海市创办企业的人才群体。除符合申报项目规定的标准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创办企业,公司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经营状况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领军人才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占股不低于35%;领军人才或核心成员有海外成功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团队拥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专业人才,具备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能力。
在扶持政策上,威海市设立了威海市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支持资金,根据领军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水平、市场化前景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评审结果确定资金支持数额,给予每个团队100万-150万元的扶持资金。具体奖励情况为:从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给予团队建设经费资助40万-60万元,用于团队津贴、科研补助等;从市蓝区建设专项资金中给予团队项目经费资助60万-90万元,用于购置科研、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和用于本项目建设的贷款贴息等。
团队建设资金分项目启动期、中期评估两个阶段,按6:4比例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分启动期、中期和验收后三个阶段,按4:4:2的比例,由财政部门按预算级次逐级拨付到用人单位;优先支持市蓝色产业计划领军人才团队项目中,对我市相关产业发展带动作用较大的企业项目,参与省"泰山学者蓝色产业团队支撑计划"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