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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2日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

通    知

 

各市区委组织部,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工业新区工委党务工作部;各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国家税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通知》(鲁组发〔2012〕5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经费的筹集

1、企业自筹。每年初,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原则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年度预算,按在职职工年度工资总额5‰—8‰的比例,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其中,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企业,按照8‰的比例执行。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

2、党费返还。市直单位党(工)委所辖企业党员每年交纳的党费,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返还各市区企业党员每年交纳的党费,由市委组织部返还各市区委组织部,再由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返还企业所属上级党(工)委或企业党组织

3党费列支。每年,市、各市区党费使用中要安排不少于本级党费收入总额20%的比例,用于企业党建工作。

4、财政补助。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党建工作补助,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5、专项划拨。镇街商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由拨付的财政资金和党费等解决,用于开展镇街所辖企业党建工作。镇街所辖企业在20家及以下的,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20家至50家(含50家)的,每年不少于3万元;50家以上的,每年不少于4万元。联合党支部工作经费,主要由拨付的财政资金和党费及联合企业出资等解决,每个党支部每年不少于3000元。

6、其他渠道。探索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机关事业单位结对支持、社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统筹开展企业党群活动,统筹使用党群活动经费。

二、工作经费的使用

7、主要用途。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订阅购买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对党员进行其他临时性救助;建设维护党员活动阵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开展党建主题实践活动等方面。

8、预审备案。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日常开支,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由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大额经费开支实行预审备案制度,经费在3万元及以下、3万元以上的,同一开支项目分别超过2000元、5000元的,填写《企业党组织大额经费开支预审备案表》(见附件),组织关系隶属市、市区党(工)委的报送组织部门预审备案,组织关系隶属市、市区直单位党(工)委或镇街党(工)委的报送所属上级党(工)委预审备案。

9追加列支。企业党组织遇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应经党组织会议讨论提出,由企业管理层决定,在企业管理费用中追加列支。

10、统筹使用。加快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对企业集中的镇街、园区,要将返还党费和各级拨付的财政资金、党费等,统筹用于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为开展企业党建工作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

三、工作经费的管理

11、收支存储制度。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企业开设专门账户或在财务设立专门科目进行管理返还的党费和各级拨付的财政资金、党费,一并纳入企业所属上级党(工)委或企业开设的专门账户(科目)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对每一张经费支出发票,要做到有经办人和审批人的签字,用途清楚、手续齐全方可入账。党组织工作经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所在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12专人管理制度。企业党组织应指定专人(包括企业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党组织工作经费。经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经费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13、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组织活动经费开支情况,并通过党务公开栏、局域网等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各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党(工)委,每年1月底前,要就上年度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上年度工作经费的落实、开支情况,经费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14、监督检查制度。各级要加强对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筹集到位、专款专用。组织、财税部门联合对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照规定比例将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企业财务计划的,上级党组织要督促其限期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超范围使用及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5、责任考核制度。各级要把解决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作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实抓好。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要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专项内容,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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