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档案必须是有利用资格的单位。
(2)利用档案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3)利用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干部
(4)组织人事部门利用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按照《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的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档案一般不外借。
(6)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7)利用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8)利用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