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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党龄计算起始时间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党龄计算起始时间的规定
 
    1921.7.1—1923.6.9,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23.6.10—1927.4.26,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转正之日等于入党时间加预备期;劳动者预备期为3个月,非劳动者为6个月)  
    1927.4.27—1928.6.17,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店员、士兵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起算,预备期3个月。
    1928.6.18—1945.4.22,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起算。
    1945.4.23—1956.9.14,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工人、苦力、雇农、城市贫民、士兵预备期六个月;中农、职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预备期一年,其他人员预备期两年)。
    1956.9.15—1969.3.31,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为一年。
    1969.4.1—1977.8.11,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77.8.12—1982.9.5,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1982.9.6起至今,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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