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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02日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干事创业本领,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委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部署,制定本意见。
  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和谐威海提供思想基础、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准确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3、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4、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发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2、加强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加强党的宗旨、党的传统、党的作风和党的纪律教育,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
  3、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当前要着重加强对干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外经外贸、金融、科技、公共管理、法律法规、外语的培训。
  4、加强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重点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引导干部努力掌握吸收人类最优秀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成果,坚持用现代科学知识武装头脑,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综合素养和基本技能。
  三、分级分类抓好干部教育培训
  (一)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坚持脱产进修、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三位一体"的学习格局。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基地脱产进修制度,按照要求选送干部分别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和中央有关部委干部院校进修和专题研究班学习。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集中学习研讨的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市管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考查制度。干部所在单位应按照调训计划要求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二)公务员培训。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目标,按照职位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加强和规范公务员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以及其他培训。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开展公共管理、法学、经济学等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培训。
  (三)中青年干部培训。贯彻"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办好各级党校的党内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要针对年轻干部的特点,在教育培训中青年干部的"靠得住、有本事"上下功夫。每年组织后备干部脱产接受系统的政治理论和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党性锻炼。要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管理等知识进行经常性的专题培训。要鼓励年轻干部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同时,通过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和到上级机关挂职实践,到国内外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年轻干部的素质。
  (四)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结合企业发展改革,继续开展工商管理培训并逐步提高培训层次和水平。加大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搞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企业家后备人才和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内外著名高校、企业集团进修学习,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善经营、会管理、能够适应市场竞争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企业家队伍。要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多种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工作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开展各种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适应性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培训。
  (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抓好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训。围绕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实施以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增强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工程。要重点加强对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培训,突出加强对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专业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
  (六)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政法部门干部培训。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抓好女干部、非党干部和政法部门干部的培训。各级、各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要选调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参加。政法部门要分期分批对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其他政法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
  (七)农村干部和其他基层干部培训。要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在镇(街道办事处)干部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以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等多种手段,推动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基层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对基层干部实行现代知识、现代技能和实用技术的培训,规划组织好基层干部的文化专业知识学习,推动基层干部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创新
  (一)培训理念创新。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把对人才的教育培训作为第一资源开发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措施,把对人才的教育培训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要树立干部教育培训服从服务于全市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在大局下行动,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要树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观念,虚心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以长远的眼光和宽广的视野发展干部教育事业。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充分认识干部学习培训的系统性和长期性,为干部学习培训的个性化、差别化、社会化创造条件。
  (二)宏观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体制,继续坚持党委领导、组织部门主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努力克服宏观管理中缺位、越位、不到位现象,逐步实现由直接管理为主向间接管理为主、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要以市场化为导向,培育和发展一些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宏观指导,放手微观操作,努力营造宏观管得住、微观搞得活的生动局面。
  (三)工作制度创新。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脱产学习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在职自学制度、任职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以学时学分管理为基础内容的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讨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质量评估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
  (四)培训手段创新。坚持抓好基地建设。对具有相对优势、办学能力与条件好、有发展前途的培训机构,重点扶持;注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通过进修深造、出国培训、承担重大科研课题、交流合作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素质和水平;要重视兼职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开放式、高层次的师资资源信息库,推进跨地区、跨部门的讲课与培训;继续加强课程建设。进一步研究各级各类干部该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针对每个岗位、每个干部的应知、应会、应能编写教材,及时向广大干部推荐各种学习参考材料,逐步建立更加开放的、更加形式多样的、更加具有时代特色的培训教材体系。
  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未来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各级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设符合"三个代表"要求,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手段,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管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政策等重大问题。要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高起点、高质量地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
  (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合力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委组织部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承担市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负责审批市直部门举办的干部培训计划,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组织对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市经贸委、国资委负责指导、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岗位职业资格的培训。市人事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务员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市教育局负责干部国民教育学历管理。市发改委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市财政局负责拟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计划和政策。市司法局负责干部普法教育。各市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和机制,充分发挥组织部门主管干部教育培训的职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干部教育培训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以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三)切实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重要和新增培训项目所需经费,由财政专项拨款予以解决。在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积极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渠道地筹集资金,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各类干部培训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确需适当收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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