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社区"活动的意见
各市区委组织部,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根据全市社区建设现场会议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威组发[2005]23号)精神,现就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社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一六一"工作思路,立足于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以建设社区坚强战斗堡垒为目标,以健全社区党建阵地和工作机制为基础,以创新社区党建工作载体为动力,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20个"党建工作示范社区"(城区居委会、村改居各10个)。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争取用三年时间,把我市每一个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组织体系健全高效、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工作机制科学完善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有人干事、有权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目标,使社区每一名党员有"家"可归、有活动场所、有发挥作用的舞台。
三、创建标准
"党建工作示范社区"建设,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总体要求,坚持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探索规律,创新思路,突出特色。
1、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大局意识强,自觉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及时圆满地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团结协作,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整体功能发挥好;富有朝气和进取精神,党建工作有创新,领导社区三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党组织书记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作风正、群众基础好,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年龄55周岁以下。
2、社区党组织体系建设
符合条件的社区都能及时设置楼宇党支部,并且支部班子健全;对辖区内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协助街道(镇)党(工)委及时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对辖区内的"两新"组织建有台账,党建工作情况清楚,对没有明确隶属关系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开展党的工作。
3、社区党员队伍建设
对社区隶属、非隶属党员底数清、情况明,无脱管、漏管现象;认真做好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对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和在职党员实行分类管理,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常抓不懈,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党员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活力不断增强,在社区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坚持开展有特色的活动,社区党员投身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建设
社区党组织工作职责明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区党建工作;党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干部述职、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内通报、党内谈心等各项制度健全,有落实措施,运行规范;有社区各类党员的先进性具体标准,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有严格的考核机制,每年进行评先选优;实行居务、党务公开制度。
5、社区党建阵地建设
2005年以来新建住宅小区(含旧城区连片改造的居民区)社区办公和综合服务用房达到300平方米,老城区社区办公和综合服务用房达到80平方米;有专门的社区党员活动室,室内建设规范整齐、党建氛围浓厚,配备有一面党旗、一部电化教育设备、一组党建刊板、一批学习资料、一套工作台账;有社区服务站,服务项目比较齐全,社区服务形成网络;有比较健全的文教、卫生和体育设施。
6、社区后勤保障工作
社区办公经费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并纳入财政预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能按时足额发放;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收入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收入的平均水平。
7、社区共驻共建工作
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开展与辖区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引导社区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组织各方面力量通过抓好培训、加强协调联系、兴办服务实体等方式,帮助居民就业和再就业;主动协调好社区居委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在依法发挥各类组织作用的过程中,体现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实施办法
1、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各市(区)委组织部要在全面调查分析本市(区)社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增强各级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社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参与这项活动的自觉性。
2、择优定点、强化培育。要立足社区实际,由街道(镇)党(工)委申报,市(区)委组织部审查,确定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进行重点培育。在培育过程中,要强化帮扶措施,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创建活动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开展。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展、培养、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3、检查验收、评选表彰。各市(区)委组织部在组织街道(镇)党(工)委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力量进行考核验收,择优确定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社区",并进行命名表彰。
五、组织领导
1、各市(区)要把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社区"活动作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街道(镇)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2、各市(区)委组织部、街道(镇)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并与社区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研究,同步实施。要积极为创建活动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时间、任务、人员、经费四落实。各市(区)委组织部要从党费中拨出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各街道(镇)按1:1的比例予以匹配。
3、市直各联居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所联系的社区被评为"党建工作示范社区"的,在市直部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
4、各驻区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建意识,按照市委组织部《意见》要求,做好共驻共建工作,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融入,自觉参与。从今年起,结对共建情况要列入市直部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200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