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村党组织: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强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开始,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联络员制度。按照"一村一人”的标准,对所有列入市级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的村,分别从威海市直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各市区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派联络员,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督促、协调、指导、调度等工作,尽最大努力帮助各村解决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深入联系村,了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所联系村积极开展整治工作;按照单位、联络员和联系村"2+1”的模式,联络员派出单位跟进帮助筹措整治资金、物资,帮助协调解决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在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势,帮助联系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协助镇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协助镇村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望你们能够主动与联络员加强沟通联系,积极支持配合联络员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相互配合,群策群力,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让广大农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中共威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2010年1月23日